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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宅装饰装修申报登记

类别
其他行政权力
审批部门
高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项目名称 住宅装饰装修申报登记 权力基本编码 361017017000
设定依据

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》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,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(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)申报登记。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,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。

审批业务
      序号 业务名称 办理机构 办理深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