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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备案

类别
其他行政权力
审批部门
高安市应急管理局
项目名称 对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备案 权力基本编码 361025005000
设定依据

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五条:“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、登记制度。对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,储存单位应当将其储存数量、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,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(在港区内储存的,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)和公安机关备案。”

审批业务
      序号 业务名称 办理机构 办理深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