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 权力事项
河道采砂许可
类别 |
行政许可 |
审批部门 |
高安市水利局 |
| 项目名称 | 河道采砂许可 | 权力基本编码 | 000119005000 |
| 设定依据 |
法律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(2016年修正)第三十九条:国家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。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,由国务院规定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588号,2018年修正)第二十五条: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,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;涉及其他部门的,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:(一)采砂、取土、淘金、弃置砂石或者淤泥;…… |
||
审批业务
| 序号 | 业务名称 | 办理机构 | 办理深度 |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1 | 权限内河道采砂许可(鄱阳湖) | 高安市水利局 | ||